商家用陈道明作客服头像 被判赔50万 -
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浙江步步兴工贸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金额为50万元,执行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关联案件为陈道明与浙江步步兴工贸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案件文书显示,2021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浙江步步兴工贸公司曾多次使用陈道明肖像在不同平台宣传该公司产品,并配有“陈道明携手助力浙江步步兴木门品牌”等文字及原告手写体签名。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宣传广告上使用原告的肖像和姓名,并将公司客服头像设置为陈道明,进行突出显示,上述行为构成对原告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