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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结局前,还有两个悬念未揭晓,林阚妈妈一个举动最奇怪 -

《不完美受害人》是由杨阳导演,周迅、刘奕君、林允、钟楚曦、陈数、颖儿、董洁、周澄奥等人主演的电视剧。


全剧进入尾声,即将大结局。大结局前,还有两个悬念未揭晓,林阚妈妈一个举动最奇怪。

剧中的两位反派可以定论,一个是米芒的丈夫包力,一个是李怡。包力的谐音是“暴力”,长期以来对米芒实施家暴。李怡的谐音是“利益”,为了一己之私,不惜损人利己,触犯法律,可鄙又可恨,并且洋洋得意,毫无廉耻。


而成董和赵寻是最具争议的两个人物。很多人同情成董,认为成董对赵寻颇多优待,赵寻又未明确地拒绝,成董对赵寻的“性侵”不能成立。很多人反感讨厌赵寻,是因为她没有拒绝成董的利诱,不够完美,是“不完美的受害人”。

但是,不完美的受害人,仍然是受害人。而要论完美,成董可以说是千疮百孔,离完美十万八千里吧?


其一、分明是有妇之夫,却拈花惹草,风流成性,对妻子、家庭不忠。其二、多年来,不断地用财物利诱女性,软硬兼施,强人所难。两人一个不够完美,一个满身疮痍,为什么人们对不够完美的赵寻极其苛刻,反而对成董相对宽容呢?

那么,为什么说大结局前,还有两个悬念未揭晓,林阚妈妈一个举动最奇怪呢?

林阚决定做赵寻的代理人,应诉成董控告赵寻的名誉侵权案。结果如何呢?是成董败诉,并向赵寻道歉,还是在晏明与林阚的多方取证下,定论为“软强奸”,最终成董的“性侵”成立,入监服刑呢?这是第一个悬念。


为了做赵寻的代理人,不与行规发生冲突,林阚决定退出事务所,并注销自己的律师证。林阚最终的结局是怎样,真得就不再当律师了吗?这是第二个悬念。

林阚妈妈的一个奇怪举动恰恰在这里表现出来。

得知林阚辞职,并要注销律师证,要做赵寻的代理人,林母坚决反对,并把她的律师证偷偷拿走,藏了起来。


林阚为什么会这么做呢?除了对成董的所作所为深恶痛绝,对赵寻的遭遇深表同情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十年来,她一直没能走出老吴留给她的心理阴影。

当年,老吴垂涎她的姿色,欲对她图谋不轨,她惧于老吴的威势,没敢公开拒绝,却设法逃了开去,从此远离老吴,保住了自己的清白。其后,在她择业时,老吴暗中帮了大忙,才使她进入了现在的事务所。多年后,任总说道,“如果不是老吴推荐,以你的资历,你以为我会用你吗?”


而这是林阚心底最过不去的一道坎。多年来,林阚一直在带伤前行,三十五岁了还不敢谈恋爱,便与此有关。

此事,林母最清楚。因此,她反对林阚辞职,并把林阚的律师证藏了起来,是最奇怪的一个举动吧?

什么样的父母才是最合格的父母呢?古话说“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也。”林母的此举,似乎是“为之计深远也”,唯恐林阚因此失去了好的工作,多年的所学付诸东流。


但是,人生最重要的是什么呢?是心安,心安之处是吾乡。心安,才能轻松上阵,才有抵抗一切人生风雨的原动力。

一个人,一边是内心长久地陷于焦灼和不安中,一边拥有好的工作,财富不菲,能称得上幸福吗?

更何况年入百万的林阚早已实现财富自由,但能解开心头的锁,从此一身轻地走向未来的人生,不是最好的结果,为人父母者最欣慰的事吗?


人们都知道健康比财富更重要,而心理健康,亦是健康的重要一环,却被很多人忽视了。林母便是其中一个。

从某个角度上讲,林母和李怡、成董等人并无太大的区别,过度看重物质,忽略了幸福的本质不是取决于拥有物质的多少,而是心情。幸福本来就是一种感觉。

一位心理学者解释需求和欲望的区别,说,“需求就是肚子饿了,要吃饭。吃饱了,在下一次饥饿之前,不会再有需求。而欲望是满足了一个,在这个前提下,还想要更好的、更多的,由此,欲望不断地膨胀,永无止境。”


成董不正是如此吗?拥有了娇妻,还要美妾。拥有了美妾,还要对赵寻下手,欲壑难填,最终遭到欲望的反噬。

有一句话说“衣食住行,热时宽衣,寒时取暖,就是生活。可是为什么许多人的生活会觉得那么‘艰难’呢?只因在需求里,额外地加入了贪婪、虚荣、恐惧。因为贪婪,便想要的更多,因为虚荣,便想站得更高,因为恐惧,便想通过获取更多的物质来提升自己的安全感,结果适得其反,陷入永无止境的追名逐利中,丢失眼前的幸福。”


在剧中,成董是因为贪婪,李怡是因为虚荣,赵寻是因为恐惧吧?而林母,几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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